HBL部分球隊在預賽結束後,赴中國打交流賽,由於還在學期上課期間,引發外界爭議。圖為松山、東泰高中進行預賽時畫面。(資料照)
〔記者林岳甫/拋棄式電子煙〕近期國內多所高中籃球隊於學期中赴中國參加籃球交流賽事,體育署昨表示,不鼓勵各級學校學生運動團隊在學期中出國交流,違反相關規定,將停止各類經費補助。不願具名的教練則透露,預賽打完後有快1個月沒比賽,才會選擇出國參賽,以利維持球員狀況,如今體育署有相關規定,會努力在拋棄式電子煙找尋大專球隊進行友誼賽,並利用寒暑假再出國移訓。
松山校長林昇茂透露,會遵循相關規定,並請教練往後安排移地訓練考量時間;東泰校務發展委員主任黃士騰則指出,「我們學校就是遵照規定辦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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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BL男子甲級12強在屏東熱戰中,有進軍12強的新竹東泰高中、台北松山高中、南湖高中、新北錦和高中就先飛往中國參加盃賽,希望「以賽代訓」,只是適逢學期中,此舉明顯不妥。體育署強調,秉持保障學生學習及受教權利,不鼓勵也未曾提供補助相關學校於學期間參與此類型活動。
體育署表示,依據「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」申請補助案件,體育署要求申請補助者不得在學期上課期間參賽,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,如果學校仍規劃在上課期間出國,將不予補助。
體育署指出,學生課業學習重於訓練活動,請學校務必依相關規定辦理,在優先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前提下,妥善規劃運動代表隊各項活動。若學校不落實課業輔導,或學期上課期間出國影響課業,將暫停1至5年該校各類經費補助。